霍山县应急局“四举措”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效能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筑牢安全生产防线,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霍山县应急管理局精准施策,以“四举措”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效能。
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继续全面实施重大法制审核制度,所有执法决定都须通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突出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强化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局政策法规股当好“裁判员”,对每一起案件从立案、决定审批等案件的关键环节开展审查和法制审核,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能力。2022年该局立案查处的案件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今年,该局通过探索乡镇划片区执法,进一步细化明确县局和乡镇监管执法职责,整合各片区乡镇安监所执法人员,组建监管执法片区,解决部分乡镇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足和执法不够规范等问题,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以此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水平。
强化项目源头管控。加强新建项目源头安全服务和管理,印发相关文件通知,及时督促提醒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不断提升自身安全生产水平,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
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实行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监管,出台《霍山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清单》,建立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台帐,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主体,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县规上企业建立“一企一单”,帮助企业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建立隐患问题清单,指导企业加强重点部位管理,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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