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检察院: 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维护英烈尊严,近日,裕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多措并举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中,该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联系烈士纪念设施监督管理单位召开座谈会,对全区烈士设施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全覆盖建立烈士纪念设施台账。在此基础上,对全区烈士纪念设施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情形进行全面摸排。摸排中发现六霍起义纪念塔塔身破损、部分墙体瓷砖脱落,毛正初烈士墓前广场地面地砖破损严重,郭家店战役纪念碑主体部分瓷砖脱落等情形,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受到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针对走访摸排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进行研判,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类案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维护、修缮、保养,并做好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又多次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跟进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效果,督促职能部门主动作为,将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相关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问题,目前,郭家店战役纪念碑、周叔平、周狷之烈士之墓、西河口乡烈士纪念亭已整修完毕,六霍起义纪念塔、毛正初烈士之墓正在紧急整修中。
该院将在传承英雄烈士红色基因的同时,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捍卫英雄烈士的荣誉尊严,弘扬英雄烈士精神,保护红色资源,守护公共利益。(徐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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