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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倾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67 次 发布时间:2021-11-01 09:18:48 【字体:

  本网讯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为营造六安老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良好法治环境,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市检察院成立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担任组长,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出台《六安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印发《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实施省院“351”工程责任清单》、《全市检察机关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解,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强化专项带动,加大护航力度。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清理涉民营企业长期滞留在刑事诉讼环节的“挂案”。对清理出的“挂案”逐案跟踪、分类清理,明确各时间节点任务,实行“挂图作战”,坚决防止涉民企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久拖不结。开展涉民营经济控告申诉案件专项清理和监督活动。依托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明确专人负责,及时交办或转办。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确保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落到实处。开展涉民企虚假诉讼深层次违法专项治理活动。紧盯虚假诉讼多发、易发领域案件,重点打击利用虚假诉讼非法侵占或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严肃查处虚假诉讼案件背后的枉法裁判、司法不公等司法人员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涉民企案件民事行政执行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围绕民企反映的执行难问题,加大监督力度,重点对明显超额查封、扣押民企财产等违法执行行为及时监督纠正。加强督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重点解决民企反映强烈的“程序空转”问题。

  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开通涉民企法治诉求直通车,建立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民营企业家可以通过控告申诉窗口、12309检察服务平台、96309服务民企热线等途径,直接约见检察长。建立受理涉民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案件逐级上报和巡回督办制度。县区刑事检察部门受理涉民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以及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后,及时上报市检察院对口部门。市检察院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巡回督办,重点督导在办案中是否做到“少捕慎诉慎押”。建立涉民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制度。对在押的民营企业家、高管及技术骨干,坚持做到每案必审查羁押必要性。降低涉民企案件逮捕率、起诉率、审前羁押率,推动更多民营企业涉轻罪案件在检察环节依法得到宽缓处理。

  优化工作举措,提高服务质效。新冠疫情爆发后,市检察院及时成立由“一把手”检察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转发省检察院《关于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支持。通过邀请民营企业家参加“检察开放日”、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走访企业等形式,共同探讨经济新常态下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的新举措、新方法,帮助解决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对检察办案和实际走访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行业监管漏洞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有针对性地引导民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促进行业监管防患于未然。(朱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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