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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法院:案件“终本”不终止 十年陈案一朝结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1-07-22 09:24:30 【字体:

  本网讯 “案子这么长时间了,我本来以为没有希望了,现在居然执行到位了,很开心,也很舒心,了却我的一桩心事,感谢你们!”近日,申请人柴某在接到霍山县法院承办法官的领款通知激动地说。

  申请人柴某的丈夫郑某生前承建了张某的厂房建筑工程,工程竣工后交付使用。后郑某因病去世。经结算,张某尚欠郑某建房款及工资共计8万余元,并向柴某出具欠条。柴某多次催要,张某分文未付。2012年,柴某起诉至霍山法院,案件经审理判决,张某需支付柴某建房款及工资82340元。判决生效后,郑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张某下落不明,案件一时难以执结,只能进入终本程序。

  案件终本后,执行法官始终未放弃对该案的执行,在组织开展的各类执行行动中,多次查找被执行人张某下落,并定期通过网络对张某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今年6月,在例行查询时,执行法官发现张某有银行存款6万余元,遂恢复案件执行,并立即冻结、扣划了该银行存款。一直未曾露面的张某发现账户被冻,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法官告知其如不主动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张某遂来到法院与申请人柴某进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张某支付包括建房款、工资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共计11万元,柴某自愿放弃部分利息;除已扣划的6万余元,余款张某一次性还清。

  7月6日,随着余款全部发放给申请人柴某,这件拖欠了近十年的案件圆满执结。(杨劲松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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