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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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借钱给他人,仅签订了“电子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近日,金寨法院南溪法庭审理了一起没有纸质借条,仅有“电子借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3年9月开始,孙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詹某借款,詹某通过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陆续向孙某出借25000元。今年2月,詹某与孙某在微信小程序“腾讯电子签”平台签订“电子借条”,借条载明借款本金、还款方式,还款期限,落款处有双方电子签名、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借款到期后,孙某未偿还借款,詹某多次催要未果后,向金寨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在法庭调查阶段,承办法...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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