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专项治理“生鲜灯” 还原食品“真面目”
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让消费者放心消费,8月份以来,金寨县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月21日发布的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抓手,以“重畅决”行动群众诉求办理为契机,率先开展了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规范“生鲜灯”改变食品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的“扮靓”乱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动员部署。8月1日,金寨县召开12家城区农贸市场、超市总部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辖区市场监管所(分局)负责人参加的“生鲜灯”专项行动动员会。自8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水果店“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各市场开办方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就“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强化监督检查。金寨县以办理群众反映的城区商超存在“生鲜灯”投诉为契机,县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责令全县各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对现有使用的“生鲜灯”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市场开办方在有新商家入驻时,不得新安装使用“生鲜灯”。截至8月底,全县共排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水果店、食杂店、生鲜店等各类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138家,其中39家单位存在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均已全部整改到位。
强化长效治理。金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分自查整改、全面检查和重点整治三个阶段开展全面整治。县级成立暗访督导组,不定期对市场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生鲜灯”治理见成效、不反弹。同时鼓励乡镇食品安全“四员”、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干部、消费者等积极举报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建立健全“生鲜灯”长效监督机制,确保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冯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