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规范“双公示”信息公开
今年以来,市水利局以高质量推进水利系统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认真开展“双公示”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水利行业市场环境,共上报行政许可信息54条,行政处罚信息1条,数据合规率100%。
规范录入数据。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对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信息公示内容,安排专人审核信息公开具体信息,提升数据质量,加强数据源头治理,确保公示信息及时性、全面性、完整性、准确性,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
规范公示时效。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及时、准确、合法、无遗漏地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提高了市场监管执法透明度。
规范长效机制。对“双公示系统”实现常态化的维护,公示信息责任到人,明确信息负责人、审核人,将“双公示”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实在业务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双公示”长效管理工作,营造良好信用环境。(记者 宋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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