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司法暖人心
本网讯 最近,在霍邱县看守所的远程提审室里,田某春隔着的屏幕悄悄地抹了一把眼泪。他着实没有想到,霍邱县检察院对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而身陷囹圄的他伸出援手,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
田某春住在霍邱县王截流乡军台村,以务农为生。今年6月,田某春在农田与他人发生口角,一时冲动挥拳将对方打伤。经霍邱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评定为重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发后田某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7月,经霍邱县检察院批准并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移送起诉,目前正在等待开庭审理。
自田某春被捕后,患有智力残疾的妻子和女儿被送到安定医院,年仅10岁小儿子田小明(化名),由当地村委会协商寄住在邻居何大姐家中。然而,何大姐家中有四个孩子,生活负担同样很重。虽然村委会为田小明申请了低保,但是费用远远不够,田小明面临着可能辍学、无法生活的困境,这也成了田某春最放心不下的事。
在办理案件中,案件承办检察官刘兵了解到田某春家中的情况,内心也一直牵挂着田小明的生活问题,恰在这时从同事处得知一个消息:霍邱消防大队要开展爱心助学计划,霍邱团县委联系到检察院希望推荐一名困难儿童作为资助对象,刘兵当即向团县委推荐了田小明。
经过初步核查,田小明完全符合救助条件,该县消防大队确定了田小明为救助对象。9月29日上午,刘兵对田某春进行了远程提审,在提审中告诉了田某春这一好消息。沉默寡言的田某春虽然没有说过多感谢的话语,但是却隔着屏幕留下了感动的泪水。
当天下午,刘兵和同事为田小明准备了米油、书包等慰问品后,与霍邱团县委、消防大队的代表共同前往军台村。在村部,田小明、消防大队、团县委、检察院、村委会五方共同签下了资助协议,协议中约定由村里为田小明建立专门账户,县消防大队按月给予资助直至大学毕业。(王媛媛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