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促进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
本网讯 5月27日上午,市城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解读《六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据介绍,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城管局成立了专门的立法起草小组,认真研究了相关上位法及其他立法资料,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情况开展了立法调研,先后赴南京、铜陵进行了学习考察,结合各方意见和建议,经过多轮研究论证、修订完善,我市于2022年1月13日公布了《六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号),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制定《办法》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2020修订)、《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修订)、《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等,同时参考了《关于在全国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试行)》以及合肥、马鞍山、铜陵、滁州、宣城等地市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
《办法》的主要内容共8章39条,采取章节条款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进行了规定,主要明确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职责分工,规划与建设,促进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运及处理单位规定、禁止行为,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内容。通过立法形成科学、专业、协调的垃圾分类处理机制,促进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引导公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据了解,《办法》在学习借鉴其他地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也结合六安本地实际,对各类主体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以及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作了创新规定。(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崔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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