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法院:疫情期间为企业追回近800万元
霍邱讯 4月22日,霍邱县法院标的款账户收到了被执行人履行的近800万元案款,在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下,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案值较大的拖欠货款纠纷。
被执行人黑龙江某建筑公司在霍邱县承包工程后,从霍邱县某商混公司购买混凝土,后期货款未全部支付,引发诉讼。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该建筑公司应支付拖欠货款760余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考虑到被执行人远在黑龙江,因疫情防控原因来院不便,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该公司,详细向其释明利害关系,讲明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尤其是对建筑公司施工资质及承揽工程可能存在的影响。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公司最终将近800万元的案款转入法院冻结的账户,并主动通知法院从中扣划。
鉴于当时疫情形势严峻,申请人无法直接到院办理领款手续。考虑到当前疫情下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果此笔大额案款能够及时兑付将有效减缓企业经营压力,有助于企业顺利度过疫情困难期,执行法官遂第一时间通过短信、微信认证的方式,与申请人取得联系获取收款银行账户,并于案款到账当天将全部案款转到申请人账户中。(赵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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