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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挡不住办案的“脚步”——金寨县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化解委托“鉴定难”

编辑:吕梁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5-12 10:04:49 【字体:

  “疫情形势严峻,我还以为这个案件要一直等下去呢,没想到坐在家里隔离都能摇号选鉴定机构,真是太方便了!”近日,远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隔离的郭律师,在参与金寨县法院组织的线上鉴定活动后激动地说道。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金寨县法院用足用好信息化手段,创新服务模式应对受疫情影响难以办理的对外委托鉴定案件,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最大限度推进案件办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隔空摇号,解距离之困

  “都看得清楚吗?各位代理律师,请给我反馈……”

  “看得清楚!”

  “下面首先介绍下鉴定机构摇号选取的规则……”

  这是近日金寨法院立案庭进行视频摇号选择鉴定机构的现场,原、被告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期间,原告申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因疫情原因,原告代理人在合肥市,被告一代理人在杭州市、被告二代理人在包头市,均无法到场选择鉴定机构。为使案件进展不受影响,在征得双方同意情况下,立案庭干警通过微信联系双方,介绍法院委托鉴定系统随机摇号的规则,并解答当事人疑问,确保整个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鉴定机构成功选择后,原被告代理人对选择过程和结果均表示满意。

  直播勘验,化疫情之忧

  疫情之下,对于一些需要现场勘验的案件,金寨县法院采取线上“视频直播”的方式进行。

  4月28日上午,一场由该院干警用手机直播现场勘验别开生面地进行着。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审理需要先对涉案车辆进行损失评估,因本地无相应资质机构,委托的是合肥市鉴定机构。

  受疫情影响,鉴定人无法前来勘验车辆。在一筹莫展之际,该院立案庭余法官灵机一动,想到了直播勘验的办法。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余法官组织当事人将车辆开到法院停车场,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到场监督。在核实车辆相关证件之后,法官用手机打开微信视频聊天,在线联系鉴定人,由鉴定人指挥“现场”勘验。

  勘验结束后,鉴定人诙谐地说:“您这角度很是专业啊!”到场的当事人也说:“没想到现在法院工作这么灵活!”

  云上听证,助司法公正

  原告雷某与被告金寨县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经申请需要对医疗过错进行鉴定。

  然而,4月以来,六安突发疫情,因疫情防控要求,被申请人金寨县某医院的医生难以到场。紧接着,受托机构所在地合肥市蜀山区也出现疫情。为能尽快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金寨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多次与鉴定机构沟通,最终决定采用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听证会。

  4月29日下午,这场双方均没有到场的特殊听证会如期召开。法官与申请人、被申请人、鉴定人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远程连线展开线上听证。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各自意见,回答专家的问题,法院承办人员全程参与,会议基本达到了与线下同样的效果。(孙庆源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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