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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法院: 为194名农民工追回欠薪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1-09-16 09:34:58 【字体:

  本网讯 “感谢法官帮我们要回了工资,要不是你们,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领到这笔钱……”9月2号上午,来到金寨县法院的农民工们脸上带着喜悦,他们即将在集中发放现场领取被拖欠许久的工资。

  事情要从2019年说起,2019年5月,被告人舒某和某建筑有限公司签订瓦工班组劳务分包合同,组织工人进场施工,至2020年12月该项目全部完工。但舒某在与某建筑公司结清应得的工程款后,却未及时把劳动报酬支付给施工人员。

  在多次自行讨要无果后,施工人员联合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2021年2月5日,人社部门向舒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舒某仍拖欠194名农民工工资32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舒某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后移送审查起诉。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向舒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为了尽快把钱要回来,法官阐明了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积极动员舒某筹款。最终,舒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筹集资金。法院根据舒某具有坦白、已足额筹集了其拖欠的劳动报酬、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和从宽处理情节,决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舒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宣告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冯媛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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