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韩摆渡镇: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高乡村善治水平
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牛鼻子”,组织强则乡村强。近年来,韩摆渡镇致力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镇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
建强筑牢基层党组织。坚决落实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确保基层党组织治理乡村的核心地位。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从制度层面确保村党组织对村级各项工作的有效领导,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在治理中的领导力、凝聚力、号召力。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贯彻“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自治理念,构建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共治路径。坚持村级党组织对村民议事会的领导,完善村民议事会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协商主体参与协商的议题和方式,有序开展协商,充分保障群众权益。
健全基层法治建设。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把乡村治理引入法治轨道。加强村民法制教育,鼓励群众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通过文体比赛、歌舞晚会,将普法活动融入民间的传统活动中,提高群众崇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加强基层德治建设。注重发挥好乡村德治作用,建立以道德激励约束为辅助的引领机制。以文明创建为载体,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以文化建设为抓手,丰富群众精神生活。培育扶持农村文艺骨干和文化团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以文化人。(鲍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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