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扎实推进2021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
今年以来,裕安区司法局精心谋划,多措并举,扎实推进2021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突出服务品质,完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裕安区已完成案件数669件,其中刑事案件332件,占比49.6%,民事案件336件,占比50.2%,行政案件1件,案件完成率达66.6%,已办结案件445件,结案率达66.5%。
一是制定下发宣传方案。《裕安区2021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宣传方案》明确了今年裕安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的指导思想、宣传重点、宣传形式和相关政策,并对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提出明确要求,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活跃宣传方式,不断加大民生宣传工作力度、广度和深度,确保宣传工作持久深入、宣传内容深入人心、宣传效果扎实有效。
二是制定任务分解方案。根据省司法厅下达裕安区2021年度的法援案件任务数量1004件,裕安区司法局结合该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21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分解方案,确保法律援助年度任务数圆满完成。在保持办案量稳定增长的同时,继续优化案件结构,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努力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继续强化规范服务。依托政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和各乡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推行窗口微笑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困难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规范落实律师值班制度,增强窗口接待能力,专业解答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更便捷的法援民生服务,注重展示法援民生窗口形象。
四是狠抓案件质量服务。裕安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管理质量标准》等规定,着力规范案件办理环节,切实加强案件质量和服务质量监管,强化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严格执行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制定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以案卷评查为主,辅之以旁听庭审、回访受援人、优秀案例评选等措施,从案前案中案后强化质量管理,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五是严格审查加强管控。裕安区司法局严格按照执行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规定的事项范围和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严格受理审查制度,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行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全部纳入援助范围。裕安区司法局并安排专人,通过安徽省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监测各单位项目进展情况,每月采集一次数据,对办案质量、网络应用、信息化工作等予以通报,对序时进度落后的单位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