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韩摆渡镇:城乡医保政策政策解读“零距离”
为深入广泛地宣传医疗保障政策,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确保健康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韩摆渡镇统筹安排各村居组织人员持续开展医保政策入户宣讲,努力让群众搞清楚“参保如何办、得病找谁看、病重怎么转、费用如何报”等关键问题,将医保政策精准宣传到每个家庭,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合理就医,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一、基本概念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二、报销方式
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报销政策。普惠就是基本医保保基本,凡是参保群众人人享受平等的基本医疗费用报销和大病保险政策。特惠就是为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惠对象再进行医疗救助,实行三重保障,确保不因重大疾病给家庭生活造成困境。
三、分级诊疗制度
以县级医院为主体、省市级医院为辅助、乡镇(社区)基层卫生院为基础、村级卫生所为补充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实现上下联动全覆盖。全面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完善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四、报销标准
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患有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药机构按比照一次住院处理的规定与参保人结算。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以上。
实行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拉开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引导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鲍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