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六安新闻>政务信息>详细内容

金寨县法院:“联合调解”解诉累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54 次 发布时间:2021-04-01 09:45:16 【字体:

  金寨讯 3月28日上午,金寨县法院立案庭与南溪法庭利用周末休息时间,联合成功调处了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江某诉秦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车主秦某因为车辆没有购买商业保险,在得知受害人因事故造成颅脑损伤致八级伤残后,向金寨县法院申请对受害人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因颅脑损伤鉴定对鉴定资质的要求高,所以一个鉴定就花了近半年时间。在重新出具的鉴定意见维持原伤残等级后,秦某再次向法院申请对江某的三期和后续医疗费用重新鉴定。该院立案庭承办人收到秦某的再次鉴定申请后,向多个鉴定机构专家详细咨询,在得知结论很可能仍然与首次鉴定一致时,及时向案件承办法官反馈了意见,并进行了案件沟通。在多次单独沟通效果不佳的情况下,承办人通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由南溪法庭与立案庭联合调解,通过宣传法律、摆出实例,并通过电话现场联系专家答疑后,原被告就三期和后期治疗费用达成协议,被告秦某当场撤回了鉴定申请。

  此次联合调解既减少了原被告双方因鉴定造成的诉讼成本,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更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充分体现了金寨县法院执法为民、服务人民的精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孙庆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