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法院:巡回调解促和谐
霍山讯 为了帮助化解邻里矛盾纠纷,避免因“一判了之”引起矛盾升级,近日,霍山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和“一村(社区)一法官”包村法官前往该县衡山镇某社区巡回调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储某系邻里关系。2020年7月,杨某与储某因清理两家共同的露天水沟时,发生口角并互相撕打,致使储某胸部5根肋骨骨折。经鉴定,储某胸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同年8月8日,杨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接受调查。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被害人要求附带民事赔偿。
案件承办法官联合检察院、当地司法所、人民调解员、驻村干部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事件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遵纪守法情况。随后,承办法官组织各方调解力量,采取“背对背”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包保法官也积极运用“六尺巷”等典故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考虑调解方案。(常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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