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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医疗救助惠民生

编辑:高方勇 来源:六安新闻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2-16 08:44:19 【字体:

  “十三五”以来,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裕安区实施医疗救助民生工程,截至10月底,“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累计补偿38742人次,医疗救助1918.02万元;非“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累计补偿3309人次,医疗救助1475.74万元。

  冯小刚今年只有20岁,他刚出生时父亲就因意外事故去世,一直以来都是母亲带着他们姐弟俩生活,家境贫困,是低保贫困人口,2017年8月,冯小刚被确诊为细胞淋巴瘤恶性肿瘤,为了治病,母亲带着他多次在省内外医院住院,由于病毒的侵蚀,小刚的身体损伤很大,目前,小刚每个月都要进行化疗,为了治疗方便,母亲带着他租住在街上,自己在企业里打工。据了解,2019年小刚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总费用为58余万元,总报销金额为48万余元,个人自付近十万元, 2020年住院期间医疗总费用为24万余元,总报销金额达到18余万元,个人自付近6万元,而且裕安区医保局在严格审核手续的基础上,还为他办理了基本医保报销和大病保险报销,还给予其两万多元的医疗救助,极大地缓解了住院治疗费用压力,为今后的生活带来重振的希望。

  冯小刚母亲张永芹充满感激地说:“现在国家的政策好,医保帮了大忙,让我们娘俩有机会正常生活,亲戚朋友四转邻家都支持,捐款些钱给我们,村里面的干部都帮想办法,十分感谢!”

  其次,家住该区西河口乡龙门冲村的简礼霞 ,今年 55岁,过去在外打工,丈夫患有高血压后遗症,不能干重活,2019年 9月简礼霞 患上急性重症胰腺炎,多次在苏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81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她医疗总费用高达65万余元,总报销金额达到45万元,个人自付额为20万余元。

  今年7月,该区医保局按照《关于做好裕安区2019年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对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人员,按照救助标准,又给予了6万元的年度医后救助。

  简礼霞也感慨地说:“现在政府是好,我们瞧病花这些钱,靠我们自己是没有钱来瞧病的,当时医生是讲我们无法可救了,当时我老公心也很难过,通过治疗,现在恢复很好,坚持把身体养好。”

  为完善裕安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和规范医疗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该区医保局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明确纳入医疗救助对象。同时,进一步细化医疗救助标准,对“一站式”结算的患者,不设病种限制和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起付线。非“一站式”医疗救助标准中的双重身份(既是贫困人口又是低保或五保的),在医保核三系统中按照贫困人口政策给予“一站式”救助后,仍有剩余合规费用需要自付的,先由其本人垫付,经本人申请,乡镇收齐相关材料后向区医保局申报,按医疗救助政策规定,通过“二次救助”办法,给予足额补偿。

  为方便群众结算报销,优化救助程序,该局针对不同类型细化救助程序。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贫困人口等三类人群实行“一站式”医疗救助,即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救助金后,区医保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据实结算。对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指因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的三类人群实行非“一站式”医疗救助,本人申请,乡镇申报,医保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打卡发放。对于救助对象既是贫困人口又是农村低保或者五保的,在医保核三系统中按照贫困人口政策给予“一站式”救助后,仍有剩余合规费用需要自付的,先由其本人垫付,经本人申请,乡镇收齐相关材料后向区医保局申报,按医疗救助政策规定,通过“二次救助”办法,给予足额补偿。(汪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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