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搬”进企业 纠纷就地化解
霍邱讯 近日,霍邱县法院长集法庭主动将法庭“搬”进辖区企业,成功调解了两起案涉标的额合计30余万元的涉企合同纠纷。
原告张某某与吕某因与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诉至长集法庭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审阅案卷时发现,该案虽涉案金额较大,但双方合作基础良好,若简单下判不仅不利于纠纷化解,还可能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为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承办法官决定进行巡回审理,将法庭“搬”到企业所在地,让原告方实地了解企业当前经营现状及面临的实际困难,增进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理解与信任,为纠纷化解奠定基础。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件事实,倾听双方诉求,察觉到双方虽有分歧,但都流露出调解意愿。休庭后,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坐到一起。“大家都是生意人,现在企业经营属实不易,但是原告的合法权益我们也要保障。能不能各让一步,找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法官开门见山。
企业负责人坦言:“不是我们不想还钱,现在企业资金周转是最大问题,让我们一次性付三四十万元,确实很难。”“我们理解企业的难处,但这笔款项已经拖欠很久了,我们也是有成本的。”原告方表示。
承办法官抓住这个契机,从事实和法律出发,耐心析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共同寻求利益平衡点。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签订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纠纷化解后,承办法官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困惑,为该企业提供了一场“零距离”的专项答疑,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近年来,长集法庭聚焦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模式,通过巡回审判、送法进企业等举措,积极回应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王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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