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砥平
王砥平名泽生,曾名贾德坤,霍邱新店乡人,读私塾11年。民国20年(1931)起,历任国民革命军第二旅营部司书、四十旅班长、李郢保农村信用社监事长。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县自卫队军需、副官、分队长、中队长,四县剿匪大队长等职。解放前夕,任霍邱县国民党政府联防区副主任、保警大队大队长。
民国37年(1948)夏,国民党崩溃前苟延残喘,收编股匪组成“新编大队”,后又改名为“正义部队”,经常活动于新店埠一带,劫掠行人,勒索百姓。致使在正阳女师读书的30余名女生暑假时不敢回霍邱。当时任保警大队长的王砥平得悉后,派一个中队沿途护送,使她们安然返家。
1949年1月,霍邱县城解放。2月4日,王砥平率部300多人,携3挺机枪、90支步枪、2架盒子枪、1支手枪,以及手榴弹等装备起义投城。被编为解放军驻霍部队第三营,王任营长,参加支前警戒。
改编后,原中队长唐某意图暴动,去大别山投靠岳歧山等股匪。在这危急时刻,王砥平将情报报告县长张瑞符,迅即整编,王砥平带队前往河南潢川受训。
王从潢川回来后,历任消费合作社主任、县人民政府总务股副股长、建设科副科长、印刷厂厂长等职。1956年和1959年,王砥平曾因解放前“历史问题”两次被捕判刑。1960年12月23日在红石嘴劳改工地病死。1979年3月5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撤消原判,恢复名誉。同年12月19日,中共霍邱县委统战部第064号文件确认:王砒平系起义投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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