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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检察院: 公开听证拟不起诉案件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0-06-30 09:29:48 【字体:

  本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加不起诉案件的公开透明度,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检察,6月19日,霍山县检察院对邓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辩护律师和基层代表等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邓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基本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了阐述,并就拟相对不起诉理由作全面陈述,认为犯罪嫌疑人邓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醉酒驾驶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无其他从重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相对不起诉。

  基层代表、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和辩护律师对该案的处理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听证监督员根据各方意见及案件事实发表了客观、公正的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邓某作不起诉处理。随后,检察官及听证监督员对犯罪嫌疑人邓某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

  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既是该院落实检务公开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呼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参与、见证司法办案要求的重要体现。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加强联系,扩大公开听证案件的范围,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检察办案透明度,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黄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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