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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红色基因 续写司法初心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0-05-15 14:43:13 【字体: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位于我市裕安区独山镇老街的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是安徽唯一、全国少有的土地革命战争初期一个完整县级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鄂豫皖革命根据地中属于设立较早的革命法庭之一,其汇聚了红色历史基因、绿色环保理念、民主法治思维等。那么,立足于红土地上的六安市法院,是如何从中汲取营养,更好地担当使命呢?

  出六安城区往西南方向40余公里,便是裕安区独山镇。这里走出了16位开国将军,享有“中国第一将军镇”的美誉。镇上老街有九处革命旧址,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便是其中之一。它不仅是安徽唯一、全国少有的土地革命战争初期一个完整县级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整个鄂豫皖革命根据地中设立较早的革命法庭之一。

  从1931年5月至1932年10月,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虽然存续时间只有一年零五个月。但它所汇聚的红色历史基因、绿色环保理念、民主法治思维等,仍然深深烙印在六安法院人的心中,更成为他们坚持党的领导,践行司法为民、锐意创新进取的力量源泉。

  不忘初心,让信仰之火长明不息

  五月的独山,“红”“绿”交辉。踏着老街的石板路,来到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旧址。

  1931年5月,伴随着六安县苏维埃政府在麻埠的成立,六安县苏维埃革命法庭诞生。同年8月,法庭随县委、县苏维埃政府迁至独山,故称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眼前的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是2014年在旧址上复原修建的,为三开两进式的徽派建筑,分“前厅”、“后厅”两个部分,面积约160平方米。

  踏入大门是“前厅”,法典造型的前言开篇,放置于正中,书卷上卧置铜鼎配以燃动的火苗,突显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不可磨灭的历史影响,寓意红色精神永续传承的内涵;六块展板分布于“前厅”的四面,详细介绍了革命法庭的诞生背景、历史地位、组织架构、办案流程、法律法规等内容。移步到“后厅”,眼前是当年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工作场景的还原。居中是审判长、记录员的席位,两边分设辩护人和公诉人席位,最显眼的还是墙上悬挂的党旗,鲜红的旗帜虽已有些褪色,但透过历史的尘埃,似乎仍可以看到当年革命法庭的“信仰之火”。

  “当年的时代背景下,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悬挂党旗,这就意味着当时法庭的一切工作就在党的领导下开展。”裕安区法院研究室主任张世军介绍说。独山苏维埃法庭诞生后,主要负责地方民事、刑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虽然存续时间不长,但是它有效地维护了苏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卫了苏维埃政府革命成果。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展示这段珍贵的历史,激励后人传承红色基因,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市法院、裕安区法院对复原重建后的独山苏维埃法庭进行了布展。2017年11月,挂牌安徽省法院首个红色教育基地。如今,每年参观者纷至沓来,已然成为人们了解大别山革命老区法治建设史的一个重要窗口。

  而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的“信仰之火”也是长明不息。尽管时代变迁、司法环境不断改变,立足于这片红色与法治沃土的六安市法院始终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让法徽与党徽相映红。近年来,通过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以及结合法院系统正在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大干警在实干中践行初心使命,全市法院在干事创业中坚持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司法为民,新时代焕发新的光彩

  根据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旧址内陈设的“组织架构图”,当年的革命法庭内设审判委员会、国家公诉处、申诉管理处和执法管理处。其中,审判委员会由正审、副审若干人和群众选举的25名至29名委员组成。对于不称职的审判委员,由革命法庭取消其委员资格,或由群众直接改选。

  而且,当年的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始终把群众放在首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革命法庭的“案件审判流程图”上可以看到,当年的案件审理,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参加,审判结论征求群众意见。对于审判结果,如果群众意见不一致的,可以向上级革命法庭申请复审;被告人不服判决时,也可以到上级革命法庭申诉。

  这些史料深深地印证了党的司法工作从一开始就深深地植根于最广大人民群众这片深厚的土壤,而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对群众参与审判、由国家公诉员提起公诉等制度的探索实施,从一定程度上来看,更是今天人民陪审、国家公诉制度的早期雏形,由此可见,革命法庭为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建立健全作出了积极的尝试,积累了宝贵经验。

  据史料记载,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在存续期间,办理了大量刑事、民事案件。时任六安中心县委书记舒传贤在《关于中共六安中心县委工作情况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记载,“惟苏维埃政府时,每天都有离婚的案件审判”。革命法庭通过刑事、民事案件审判,一方面有效发挥了推行苏区法庭、保卫红色政权、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等作用,另一方面,也留下了“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宝贵红色法治精神。

  如今,革命战争年代那些血与火的考验早已远去,然而老区法院人那份“心系群众、司法为民”初心却始终未改,并且愈发清晰和坚定。

  裕安区法院独山法庭继承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先烈们的遗志,在这块红土上再立新功。2019年以来,该庭调判结合妥处民商事纠纷,全年民商事纠纷调撤率达40%以上。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全年执结率达98.2%。独山法庭庭长陆大国介绍,近期,该庭又吹响了“双提升”的号解,聚焦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满意度提升,致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独山法庭所做的工作仅是全市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一个缩影。根植红色的土地,一直以来,全市法院以传承红色精神为己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目标,纵深推进扫黑除专项斗争、稳妥审理民事纠纷、持续发力执行攻坚、积极构建“多元解纷”机制……为新时代幸福六安建设、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锐意进取,接续创造新的辉煌

  在革命法庭旧址的“后厅”,左右两边墙上张贴着革命法庭执行《雇农工资办法》、《手工业工人办法》、《债务办法》、《森林办法》等七部法律。这是当年中共六安中心县委直属的六安县六区召开的苏维埃代表大会上制定的,这一立法数量在整个鄂豫皖地区县级政权中首屈一指,在同期各革命根据地县级政权中也难得一见。

  “从中可以看到很多现代法律的雏形。比如《雇农工资办法》《手工业工资办法》相当于早期‘劳动法’;《债务办法》相当于早期‘民法’,而《森林办法》可以说是我国第一部‘红色环保法’”张世军介绍说,“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领导下的各革命根据地政权就山林管理作出过许多重要规定,但大多散见于土地法令之中,只有这部《森林办法》是唯一以专门保护森林为内容的法律,对皖西地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目光聚焦到墙上的《森林办法》,只见全文共计8条。第一条即开宗明义表明了这部法律立法目的——“森林除供给人生使用外,有保存雨量之益,各民众负有保护之责任”,余下7条均涉及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全文不仅详细具体,而且通俗易懂,凸显了苏区超前的绿色环保意识。

  立法体系理念先进且法律法规相对完善。是当时六安县苏维埃政权的一大特色,这段光辉历史为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所承载。同时,当年革命法庭还提出严禁刑讯逼供、禁止一切不人道的手段,明令宣布废止肉刑,这在当时的革命战争年代也十分难能可贵,充分彰显了敢为人先的彻底革命性,也奠定了它的历史地位——红色法治建设的先锋。

  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是一个红色法庭,其红色基因里蕴含着敢为人先的精神特质,激励着一代代六安法院人不断开辟新的征程,接续创造新的辉煌。

  2015年11月,六安法院在全国率先使用移动便携式科技法庭,一个背包装下摄像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4G网络等高科技装备,可提供立案、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网络直播、现场制作打印法律文书等巡回审判一站式服务。法院干警将科技法庭“背”进大山深处,方便老区群众诉讼,创造了目前全国法院广泛推广的“背包法庭”。2017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全国“两会”上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三次提到安徽,高度肯定了六安市法院首创的“背包法庭”在司法便民中的重要作用。

  秉承敢为人先的精神,近年来,全市法院在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仍在不断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持续让更多创新成果惠及群众。例如,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强化科技成果应用,智能庭审语音、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等系统,实现办案更智能、管理更精细;积极推进审判管理新模式,组建审判团队l08个,促进简案快审、繁简分流。市法院坚持最大效能原则,新建机动团队,成立以来审结案件1303件,结案率达99.92%;新建预备团队,成立以来审结案件282件,结案率达98.96;基层法院针对案件逐年大幅上升的情况,组建速裁团队,通过速裁程序审结案件3470件,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从革命历史中汲取精神营养,在接续奋斗中传承红色基因。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要求,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把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作为重要抓手,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实现政治建设上有更高站位,服务大局上有更大作为,司法为民上有更实举措,改革创新上有更大突破,队伍建设上有更新成效。(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 袁洁 通讯员 汪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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