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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意见》加强公办园教师队伍建设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0-05-26 10:27:48 【字体:

  本网讯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教育,日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加大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力度,严把公办幼儿园教师入口关,落实职业准入制度,报考者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同时,对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放宽年龄、学历、专业条件。

  《意见》提出,优化公办园教师岗位结构,拓宽岗位晋升通道。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畅通职称评聘通道,提高高级职称比例。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乡镇公办园教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意见》要求,依法保障公办园教师地位和待遇,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对符合乡镇工作补贴条件的公办园教师,同步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意见》还提出,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体系,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要建立培训制度,做好每年幼儿教师的培训计划。要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完善考评制度、加大监察监督、建立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等,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培养热爱幼教、热爱幼儿的职业情怀。

  为缓解我市幼儿教师编制紧缺的矛盾,减轻在编教师超负荷工作现状,《意见》要求各县区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度。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可将公办园中保育员、安保、厨师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罗英杰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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