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文(4) 吴凡
彼时深放十一点半,我正趴在书桌上怏怏地背着明早要听写的单词,桌旁的手机响了,翻开看,是大璨的信息:“凡妞,早点睡觉,熬夜会变丑呀,晚安。”
我便在这样一个寂静的深夜里猝不及防地想起你,我亲爱的朋友,大璨。
第一次见到大璨那会,我刚办完转学,拎着繁重的行李来到寝室,九月的天,热得不行,同寝室的同学大都跑奶茶店里蹭空调去了,唯独她一人长衫长裤,四仰八叉地仰在床上,吧嗒吧嗒地摁着她的大哥大,我那时唯一的感觉就是这妹子应该挺文静的吧。好吧,事实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至少不全是。她将目光从手机中抽离并聚焦到我身上,随即迸发出一声气沉丹田的声音:“啊,那是什么?”我惊愕地看着她并搜寻着她所指的不明物体,可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我突然意识到那个不明物体,是我。她的行为瞬时在我心上划过一道伤疤,许是被我眼中升腾的怨气所震慑,她最终恍过神来,略带歉意地挥了挥手,露出两颗标致的门牙。
“不好意思呀姐们,玩太久恍神了,呵呵!”她干笑着。“呵呵,没事。”我勉强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即使是这样小丑式的开场我还是和大璨成了死党,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跟大璨的闺蜜组合始终得不到周围的认同,就像我妈评价隔壁那对男有财女无貌的夫妻“他们迟早会离”一样,我偏不信这个邪!后来大璨也问过我“你当时为什么死心塌地地追随我!”我笑眯眯地看着她那张人畜无害的脸,说:“我敬你是条汉子!”
我们有着近四年的革命友谊,而我们之间吵架的次数简直屈指可数。关键她实在是个老好人,我时常话不经大脑脱口而出,她也不跟我计较,必要时还得听我向她吐苦水,上到当今的教育制度下到今中中午吃的咸菜太咸。
整个初中生涯,我与大璨创造了人生中众多的第一次:第一次逃课,第一次去网吧,第一次爆粗口,并且骂完之后还感觉窗明几净,鸟语花香,天宽地阔,荡气回肠!
我们爱在淠河边游荡。绛紫色的天幕仿佛一口大锅扣在头顶,淠河边的蔓草荒烟在宁静地傍晚铺散开来,风将我们的校服衬衫和头发吹得飘起来。我们会聊很多事,从前喜欢谁,后来怎么不喜欢了,将来想考什么大学。我会列出一堆条件、气候、环境、地方小吃啊云云,她总笑我说,你就是吃白菜的命,操着满汉全席的心。我们就这样互相嫌弃,互相羞辱,我说她矮,她嫌我胖,但内心深处,情比金坚。
后来,我也问过她为什么一直只穿长袖的原因,她只是看着我卷起袖管,手臂上全是深浅不一的疤痕,她笑着说,也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真傻!她说得云淡风轻,我却难以想象她是如何用一把美工刀在自己稚嫩的皮肤上划下这一道道疤痕,我只能摸摸那些伤口,这样的大璨,让我心疼。
我也开始懂得,这个世界并不是所有人都像看起来那若无其事明朗无余,只是将伤口藏起来,也许时间能让它愈合。
时间像脱疆的野狗一样飞窜,此时我在二中你在七中,但我从不担心距离会使我们疏远,就算十年后我也会像十八岁时那样带着一腔热情走向你,因为我深知,路的尽头始终有你。
手机荧屏泛着微光,这寂静的黑夜里愈发明亮。我打开对话框,轻轻地输了一行字:
嗯,亲爱的大璨,晚安。
(指导老师:张连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