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人民的名义》有感
高二理(10) 王学鹏
“我们的检察院叫人民检察院,我们的法院叫人民法院,我们的公安叫人民公安。”
——《人民的名义》
在友情与自身利益之间该如何选择,在权力与爱情之间又该如何选择?腐败与反腐之间的摩擦,一次次的激烈碰撞之后,究竟如何才能做一个优秀的官员?或许一切的一切都应该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以人民的名义做事!《人民的名义》这本巨作,使人感到震撼,也使无数人陷入深思……
这部小说开始就揭露了一个现象:小官大贪。赵德汉作为一个处长,在位四年,竟贪了两亿三千万左右的人民币,银行运来十二台点钞机,竟烧坏了六台。这也反映了一个特殊的现象,有些人官小,胃口却不小,想尽一切方法去贪污,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人民的公仆。他们在官场中迷失了自我,在金钱面前屈服,沉醉于“酒池肉林”的天堂中时,殊不知自己已经被送上了“断头台”。
本文中“李达康”这个人物是很值得探究的,个人而言,我认为他在本文中是一个中性人物。他执法无情,为人冷漠,却极为爱惜自己的羽翼,对家里关注极少,甚至为了自己的羽翼可以与自己的妻子离婚。因此他在政治上的污点极少,为官清廉,无论对人对己都要求严格,坚持不触碰党的底线。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李达康是一个好公仆,但却并不是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当然,这种人现在社会也是有的,有人批评这种人是所谓的冷血的恋权动物,为了自己的政治道路可以对自己的家庭漠不关心,甚至可以随时卸下这个包袱,但不可否认,他们的确是优秀的共产党员,老实说,我们没有什么资格去批评他人的思想观念,比如说现代人的思想观念与以前的老一辈的思想观念有些不同,但你总不能说老一辈的思想观念是错的。
可能这本书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应该是那个孤傲的祁同伟了,最容易引起共鸣的人也是祁同伟。他从一个正直的有为青年逐渐变成了一个腐败的公安厅厅长。他的少年时代,“贫苦”这个字眼伴随着他。大学的他,英俊、优秀,被比自己大十岁的辅导员梁璐看上。但他却并不想和她在一起。毕业后,作为政法系最优秀的人,竟然被分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当司法助理员,祁同伟并不是一个喜欢抱怨的人,他本坚信“是金子总会发光”,努力工作,但心高气傲的他见到他的所长时被吓到了。这个所长在这里一干就是三十多年,白发苍苍,沧桑的脸让人看不出是无奈还是心痛。他仿佛从所长身上看到了他自己的未来,在这个无名乡的司法所结束他的青春!这是心高气傲的他怎么也忍受不了的。所以他得去改变,他要改变这个可怕的命运!他为了自己的将来和自己不爱的梁璐在一起,得到了“变质”的爱情,只为一个“高官岳父”。祁同伟是优秀的,有了岳父的帮托,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和超人的毅力,终于走上了公安厅厅长这个位置。在与侯亮平对峙的最后时刻,他的良知被唤醒,但他却不愿他人审判自己,所以孤傲者选择用手枪自我审判。他作为优秀者,害怕自己的命运被他人掌控,可以理解,他的命运和结局,也令人感到无奈。这恰也反映了国家在人才选用方面重视还不够,国家应多给予人才发展空间,避免他们走上不归路,也避免“无才高位”的现象发生。
现在的中国,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是一个政府为人民服务的社会 ,是一个人民代表得到人民授权,人民间接行驶权力的社会 。贪污无疑是给自己绑一颗不定时炸弹,终会在某一时刻,在人民的凝视下爆炸,将自己炸得粉身碎骨。
作为司法者,应谨记以人民的名义去执法,应将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永远,永远!因为我们的检察院叫人民检察院,我们的法院叫人民法院,我们的公安叫人民公安!
现在,我们的党已经觉醒了,现在收拾世道人心还来得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