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南溪镇:高扬“蓝色普法”旗帜 开展《社区矫正法》系列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对《社区矫正法》的知晓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金寨县南溪司法所联合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在辖区内开展了《社区矫正法》系列宣传活动。
一、召开《社区矫正法》专题宣讲会,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南溪镇以专题会议的形式对《社区矫正法》进行了集体学习。会上,南溪司法所所长侯守军同志对《社区矫正法》出台的背景以及具体的内容向参会机关干部进行了讲解,并着重强调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及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的体现,是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能有效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促进社区矫正的规范发展。
二、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增强其法治观念及身份意识。南溪司法所每月开展集中教育大会,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矫正法》专题教育学习,确保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同时通过社区矫正微信工作群,积极推送《社区矫正法》相关法条解读、案例解析等内容,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的理解《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学习教育效果。
三、强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受众,营造《社区矫正法》宣传学习氛围。南溪司法所联合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一方面通过在集镇人流密集处搭建宣传台、悬挂横幅、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活动。另一方面深入各村、学校、企业等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资料,讲解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广大群众了解什么是社区矫正,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积极宣传平安建设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满意度,引导他们积极接听和回答民意调查电话,为辖区的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下一步,南溪司法所将把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与普法宣传工作、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教育等相结合,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法》宣传学习贯彻工作。(陈江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