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法院: 巧用强制措施促案结
本网讯 因被合肥某儿童用品公司拖欠货款3.8万元,舒城某工厂向舒城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支付被拖欠货款,法院依法支持工厂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工厂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对合肥某儿童用品公司展开详细调查,未发现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公司负责人也避而不见,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执行法官继续深挖案件线索,在得知该公司与东南亚多国一直有贸易往来后,法官依法对该公司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起初,被执行人并未在意。可随着东南亚疫情形势趋缓,多国陆续推出新防控及解禁措施,印尼、菲律宾等国的客户向该公司提出合作。此时,公司发现法院的强制措施已经影响其开展对外贸易,这才明白法律的威严,急忙联系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
6月29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合肥某儿童用品公司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解除强制措施,案件最终圆满解决。(俞仲康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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