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聚焦“改”字 切实增强警示教育质效
自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以来,霍山县在学思结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聚焦“改”字,将警示教育向横向拓展、向纵向延伸,确保警示教育提质增效。
建立清单即知即“改”。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按照“四对照四检视”要求,引导领导班子自觉把自身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把新问题、老问题、个性问题、共性问题、显性问题、隐性问题等查准查实查透,并建立领导班子和个人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对账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目前为止,县委领导班子检视问题24个,已有12项取得初步成效;班子个人检视问题42个,36个取得阶段性进展;18个县处级及延伸单位共检视党委(党组)问题95个,已整改31个,领导干部个人检视问题410个,已整改120个。
突出重点立行立“改”。结合霍山县实际,以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目标,以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抓手,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为契机,突出抓好扶贫领域整改工作,并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国家成效考核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和主题教育反馈脱贫攻坚的4项问题,建立了清单。目前,整改已完成和基本完成46条(其中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21条、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17条、主题教育检视及市县排查问题8条),正在整改中7条。
聚焦专项真改实“改”。霍山县各单位根据警示教育工作安排,分别针对不同领域开展专项整改工作。政法机关开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禁令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强律师管理;县法院开展全员信息化建设自查工作,重点查找违规招标、帮助企业承揽项目或收取代理费等现象;县检察院对2015年以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和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专项整改工作为各领域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奠定了基础,为警示教育工作进一步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