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东西溪乡纪委“三步走”规范案件办理 工作
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监督执纪作用,推进从严治党重心下移,东西溪乡纪委通过“三步走”规范案件办理工作。
一是严把问题线索“入口关”。按照线索来源划分成5个类别,分别是上级交办、同级交办、监督检查中发现、群众来信来访及其它问题,建立台账,专人负责,对受理的各类线索实行集中管理,提出处置意见。
二是紧守案件办理“审查关”。成立核查小组,按照程序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对存在违纪问题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予以立案审查。审查工作结束后,形成审查报告,报送县纪委备案。
三是狠抓监督执纪“问责关”。严格执行纪委办案人员回避制度,办案人员与被审查人是近亲、关系人,或者存在其它可能影响公正办案情形的,不得参与乡纪委办案工作。规范办案人员保密制度,规定乡纪委办案人员不准私自留存、摘抄、携带和涉案材料,严禁泄露案情,对纪检干部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李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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