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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打击 “违法电捕鱼”专项行动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5-18 15:36:19 【字体:

  为加强六安市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确保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合理开发,自3月1日开始,六安市对淠河等水域实施全年的禁渔期。禁渔通知下达后,裕安分局青山派出所按照上级机关指示和要求精神,连同青山乡政府职能部门对辖区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告知信、树立标牌、融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宣传效果明显。同时加大对辖区开展治理违法电捕鱼夜间巡逻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密切检查。

  5月15日23时许,该所民警与青山乡政府职能部门联合车辆巡逻至营桥村段,发现道路旁田间有射灯光亮,下车搜查发现吴某使用电捕鱼器械捕鱼,民警现场固定证据,依法询问吴某,收缴电捕鱼器械,并将所捕鱼虾生态放生。

  5月16日16时许,民警出警归途发现在青山乡湿地公园旁河道有群众使用小渔船在河道内捕鱼,民警现场宣传法律法规,该群众系罗某,使用渔网捕捞鱼类,民警现场依法将捕鱼器械收缴,并将所捕鱼虾生态放生。目前,两起捕鱼事件已移交给青山乡政府职能部门。

  截止目前,禁渔期严厉打击电捕鱼等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及时查处违法行为3起,移交相关部门,并将违法行为通告辖区,震慑不法行为,杜绝青山辖区违法电捕鱼行为。(王富强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曹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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