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桥司法所“三加强”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三里桥司法所面对辖区因城市建设、物业管理、文明创建等产生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履行司法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快速、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从三个方面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培养。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取决于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按照《人民调解法》聘任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员,配备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积极参加人民调解大讲堂和培训会,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结合社区换届,及时调整充实社区调委会,按照“四有”“六统一”规范化建设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由街道综治办牵动,司法所联合社区民警、综治协管员,在辖区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掌握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与街道信访、民政、社保、物业等部门联系,建立健全访调对接、警民联调等工作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注重将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普及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切实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马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