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法院:巡回审判倡导婚嫁新风
霍山讯 近日,霍山县法院民庭法官前往该县与儿街镇大沙埂村巡回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在妥善化解纠纷的同时,现场开展普法宣传,以案说法倡导婚嫁文明新风。
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确定恋爱关系,双方举办了订婚事宜,并按照习俗给付了被告李某“三金”、钻戒及彩礼,后李某拒绝履行婚约,双方就彩礼返还协商未果,刘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从和谐乡风建设、移风易俗角度出发,决定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同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组织当事人在审理现场先行调解。然而一开始,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对于礼金返还、酒席费用承担等问题互不相让,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为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分别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劝导,并详细解读最新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最高法发布的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正确看待礼金问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返还刘某“三金”、钻戒及1万元礼金,并当庭履行。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对现场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结合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解读彩礼纠纷的常见类型、彩礼的返还情形,通过发放宣传单页、宣讲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婚嫁观,培育良好的价值取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彭秦 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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