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开花
——霍邱县龙潭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侧记
盛夏七月,走在霍邱县龙潭镇高庄村高标准农田的田埂上、灌渠边,一片片绿油油的稻苗长势喜人,预示着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这是2023年我们龙潭镇在高庄村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全部完成后,预计新增耕地179亩,提升粮食产能22.4万公斤,土地租金每亩提高150元,农民增产增收效果明显。”指着绿油油的水稻,龙潭镇人大主席刘峰自豪地说。
龙潭镇,地处霍邱县西部,因境内有泉眼名叫龙井,其下有一深潭,因而得名龙潭。2023年霍邱县龙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建设面积5600亩,总投资1400万元。项目于2023年10月19日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底主体工程完成。施工期间,两名村、镇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形成了龙潭特色的人大代表监督、业主监督、监理监督“三监督”模式。
宣传发动,由群众决定“干不干”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通过对原有小田块的综合治理、完善配套,实现“小田变大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亩均产量,最终实现农民增产增收。但是由于前几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不足、整治面较窄,效果不明显,再加上群众对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政策不了解,导致部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要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否则效果将大打折扣。作为联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龙潭镇人大主席刘峰,注重发挥项目所在地高庄村的镇人大代表作用,通过人大代表走访联系村民代表、村民代表联系村民,宣传《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导则》的主要内容和精神,以及市、县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解除了村民们的顾虑,提高了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2023年5月17日,高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54名村民代表参加,一致表决通过在该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广泛征集,由群众协商“怎么干”
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到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塘坝整治、疏浚沟渠、田间道路等内容,但是具体实施哪些项目,整治到什么标准,都需要结合当地实际,由群众“说了算”。
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后,龙潭镇人大组织县、镇人大代表与村干部一起,深入各自然村庄,与农户促膝谈心,用方言把《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导则》内容,特别是“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字的建设标准,向群众说明白、讲透彻,让群众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国家有要求、现实有需求、群众得实惠”的一项民生工程。思想认识统一后就面临具体问题,通过在村民组召开“板凳会”,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向群众征集“建什么、怎么干”的建议,明确初步设计方案,再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形成最终的建设施工方案。
全程监管,由群众评判“好不好”
项目实施过程中,让人大代表、群众全过程参与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一招。
2024年3月,施工单位申请乡镇初验。但参与监督的人大代表建议,等一个多月后利用春灌农田,进行带水精整后再进行验收。龙潭镇采纳了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建议,考虑到春灌放水时间紧,农田带水精整量多面广的实际,镇、村又在每个村民组增加一名村民代表参与监督,做到达标一块,交接一块,确保不误农时。在一本龙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图集册上,真实反映了镇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全过程参与监管工程质量的日常。
“我们从宣传动员开始,再到规划设计、施工监管、结果验收,都有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的全程参与,并实行集体决策,因项目建设质量高、效果好,得到了群众的点赞认可。可以说,项目的高质高效完成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一次成功实践。”刘峰表示,所有项目的验收都在业主、监理、群众代表、人大代表的监督下随机取样完成,确保了施工质量,也达到了预期效果。下一步,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并运用到其他工作中,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记者 黄雪彦 通讯员 刘生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