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检察主动调查核实推进司法救助
舒城讯 7月10日,舒城县检察院对吕某某、江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汪修勇主持听证,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救助申请人基本情况、审查核实情况以及法律依据。救助申请人吕某某因一起故意伤害案造成重伤二级,其本人左眼失明、患高血压,曾做过心血管搭桥手术,其爱人患心脏病,家庭劳动能力有限,生活比较困难;救助申请人江某某因一起交通肇事案造成九级伤残,其系低保在册人员,家庭收入少,生活困难。两名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均经由承办检察官主动走访调查,并通过所在村委会得到证实。同时,涉案的两名被告人及其家属都无履行赔偿的能力且未赔偿被害人。
在听取承办检察官的介绍后,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从法、理、情角度,围绕案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证据材料是否充分等发表评议意见。经评议,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救助申请人吕某某、江某某符合救助条件,且救助程序做到了公开公正,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给予救助的意见。(袁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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