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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法院:府院联动化解土地纠纷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56 次 发布时间:2024-05-17 09:09:03 【字体:

  近日,金安区法院通过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优势,成功化解一起涉及12家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妥善解决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据原告诉称,2015年1月份,原告横塘岗乡某村委会与被告某农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将其承包的山场、菜园地共78亩土地以租赁方式流转给该农业公司,但自2022年开始,被告未向村民支付租金,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支付欠付的租金及违约金。

  金安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调查得知,被告某农业公司在当地承包的林地、茶地共计2000余亩,本案所涉土地仅是其中一小部分,如处理不好,可能会“牵一发动全身”。在案涉承包合同签订后,被告依约种植了油茶、桃树和山核桃树,并按期支付租金,但自2022年起,被告因资金紧张,苗木的投入成本与收回经济效益严重失衡,所以就再未支付租金,也未对树木进行管护,导致林地杂草丛生,慢慢失去经济效益。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反诉,称在其承包土地期间,该村村民肆意破坏其种植的树木,其所种树木品种经济价值较高,原告方违约在先,被告非但不应支付租金,反而应得到原告的赔偿。对于原告所提诉请,被告声称:“解除合同可以,土地上种的树,原告要么赔偿、要么出钱移栽”。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户较多,双方矛盾突出,金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史新富于3月中旬会同横塘岗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前往涉案土地进行实地勘察,并与该乡党委政府、相关村负责人进行座谈,针对双方矛盾焦点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

  在此基础上,法院和当地有关部门、乡村干部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沟通,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案涉土地承包合同,被告农业公司同意支付欠付农户的租金,放弃土地上苗木所有权,并以现状交付土地。至此,这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成功化解,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张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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