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集镇:“三个举措”绷紧烟花爆竹安全 监管“责任之弦”
年关将至,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为进一步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徐集镇积极践行“三个举措”,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绷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之弦”,确保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多场合强调部署,筑牢“防火墙”。该镇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多次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强调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综合研判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形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坚持将自己摆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人”的位置上,针对烟花爆竹安全工作,做到逢会必强调、逢人必宣传的工作格局。
多部门联合执法,拧紧“安全阀”。该镇组织安监所、城管中队、建设所落实多部门联动,成立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组,对辖区内42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体检式”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存在超经营范围、超存量堆放等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乱堆乱放、店面住人等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绝不姑息,层层要求限期落实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严肃追究涉事企业或个人相关责任,确保全镇烟花爆竹市场合法、合规、安全、有序,全面形成齐抓共管、多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多渠道宣传引导,握好“方向盘”。该镇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为宣传阵地,持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烟花爆竹安全常识,鼓励烟花爆竹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支持和参与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活动,引导烟花爆竹生产者、经营者持证生产、经营;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到正规场所购买烟花爆竹。结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围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杜绝无证经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行为。(姜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