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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梅山镇黄林村:“用活”公益岗 “照亮”振兴路

编辑:吕梁 来源:六安新闻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1-09 16:47:23 【字体:

  为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在稳定脱贫、防止返贫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金寨县梅山镇黄林村严格按照“按需设岗、岗需互选、人岗匹配、有序退岗”的原则,帮助脱贫人口在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近就业,助力乡村振兴。

  精准设置岗位,严格选人用人。黄林村根据实际需求,积极开展摸底排查,了解脱贫户的就业能力、就业意愿和需求,积极找方法、想路子、挖潜力,在村级保洁员、道路维护员、护林员、光伏发电管理员等公共事业上,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充分调动脱贫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申报人员必须有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劳动能力,确保把最需要就业的脱贫人口安置到最合适的岗位上。今年,黄林村共有享受公益性岗位的脱贫户和监测户44人。

  建立长效机制,规范管理上岗。黄林村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规定公益性岗位工作时间、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及薪酬待遇,将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列入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中,确保脱贫户真上岗、真就业。严把聘用程序,公开公正选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过个人申请、村级把关、镇级审批、签订协议等程序,严禁轮流上岗、冒名顶岗、一人多岗等现象。采取奖励补助的方式,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脱贫户予以奖励,对突发意外生活陷入困境的脱贫群众予以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

  完善岗位考核,加强日常监督。黄林村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公益性劳务岗位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考核程序,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职责履行、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对不服从管理、不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调整。同时,在每月考核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根据测评结果,由村“两委”开会集体决定是否继续与之签订劳务协议,有效杜绝脱岗、替岗、吃空饷等现象发生,通过严格考核把关,确保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陆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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