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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不遗余“力”答好绿水青山“生态卷”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72 次 发布时间:2023-10-19 09:53:35 【字体:

  金寨讯 近年来,金寨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强化财政资金保障,为全力建设“两山”理论践行先进县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为生态环境保护增“动力”。2021年以来,全县投入生态环境保护资金11.16亿元,其中,争取国家和省、市财政部门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转移支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修复、涉水类生态补偿及“两山”基地奖补资金8.06亿元,县级安排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资金3.1亿元,扎实推进全县大气、水、土壤等环节污染防治。持续加大水源头治理、森林原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领域治理力度,强化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协同,有效防范管控全县生态环境风险,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为凝聚生态保护聚“合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通过环保专项资金、生态转移支付、专项补助资金的投入引导,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三年来,全县通过PPP、政府性基金和发行地方债券等渠道,多方筹措资金12亿元,进一步保障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城市环境治理修复等公益性项目。

  强化支出绩效管理,为发挥资金效益添“活力”。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资金使用自评,严格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强化对生态环保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坚持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财政政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督促项目单位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实施进度,最大限度用活用好各类资金支持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县属企业监管,为落实环保责任加“压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常态化联合主管部门对相关企业开展检查,重点对承担全县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企业,分门别类制定详细绩效评价考核指标,建立奖惩分明、规范运作的补偿分配机制,根据每月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对达不到绩效考核要求的,坚决予以纠正和经济处罚,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补偿资金直接挂钩,切实落实落细企业的环保责任。(张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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