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近日,市检察院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陵主持会议并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要求,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各部门负责人、检务督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3年1—7月市检察院各部门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体学习“三个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制度规定及《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部分章节,学习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省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及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明晰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重点、完成时限及措施要求。
金陵就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要讲政治,压实工作责任。要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针对检察权运行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主动预防,不断总结经验、创新防控措施,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针对性。要抓落实,实现精准防控。要认真梳理部门职能及权力清单和职权事项,仔细查找部门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着力构建权责清晰、风险明确、全程覆盖、预警及时、有效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要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率先垂范,真抓实干,带头排查风险点,带头制定落实措施,统筹抓好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工作有效推进。(乔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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