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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法院发出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编辑:吕梁 来源:皖西日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8-30 08:34:37 【字体:

  “感谢法院给我们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让企业发展没有后顾之忧!”8月24日,裕安区法院新安法庭向主动履行生效调解协议的企业发出了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这也是裕安区法院积极推动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用能动司法为诚信“背书”的一项重要举措,此举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9年10月21日,原告金寨某建材公司与被告安徽某建筑公司签订一份《空心砖采购合同》,此后,原告按被告要求将空心砖送至项目施工现场,2020年8月19日,双方对账,被告购买原告空心砖合计货款594477.2元,被告已付550000元,尚欠原告44477.2元。余款经多次催要未果后,原告诉至裕安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调解协议,考虑到该案有自动履行的可能,承办法官主动联系被告,告知法院正在推动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对主动履行的义务人,经申请,可以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予以诚信“褒奖”,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在听到法官的介绍后,被告态度积极,表示将尽快筹措资金还清欠款,让企业早日甩下“包袱”轻装上阵。

  “赵法官,最后一笔货款已经履行完毕了,法院什么时候可以给我开证明啊?”“好的,核实后马上就给你开!”在确认剩余货款已还清后,8月24日,被告企业如愿收到了法院出具的《自动履行证明书》。这场首次为诚信“背书”的探索与创新,既让原告及时拿到货款保障了权益,又让被告主动履行的行为得到了诚信“褒奖”。下一步,裕安区法院将持续完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用法治力量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管颖颖 卢秉方 记者 黄雪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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