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乡抓好“四个着力点”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平桥乡扎实做好“四个着力点”工作,推进乡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发展。
一是以成立及时调整乡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为着力点,为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牵头制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重点工作安排,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二是以乡政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为着力点,形成机关干部职工共同学法的良好氛围。通过法治学习专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法律专家学者报告会等方式学习法律法规,强化其法治思维和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三是以乡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为着力点,建立完善乡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司法所定期开展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备案,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时解决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的问题。充分发挥乡法律顾问的作用,对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提供参考意见,提升依法行政质效。
四是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着力点,以乡、村(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文明实践站等为依托,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徐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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