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霍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霍山县东西溪乡和平饭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3月7日,六安市霍山县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依法对霍山县东西溪乡和平饭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在经营及就餐场所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和提示超量点餐标识,可能引发食品浪费。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份进行店面装修,装修后经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提醒后仍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提示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3月17日,六安市霍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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