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司法局“三个举措”推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裕安区司法局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强基导向,把司法所工作放在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动,以省示范司法所创建为契机,围绕《全省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着力提高司法所建设软硬件水平,规范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
一是全面调查研究,进行统筹规划。通过实地走访调研,考察各司法所的各项设施,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督促未达到省级示范所创建标准的司法所制定“三清单”,即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和责任单位,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共同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推进示范化司法所创建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硬件建设,提供基础保障。结合“一站三中心”建设,通过采取新建、修缮、置换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新安、单王、丁集、固镇、徐集等乡镇司法所业务用房,推进硬件设施配备齐全。同时,对司法所内部科学合理分区,基本设置“六室一站”等必须的职能办公室。
三是强化业务建设,充分发挥职能。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对司法行政队伍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首先,各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打造群众说事、议事平台,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其次,各司法所设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需求指引、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务。再次,基层司法所通过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此外,通过定期举办业务交流、培训等活动,促使司法所业务水平得到提升。(赵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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