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开展新冠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督查
本网讯 近期,金安区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21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21份,责令整改2家。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现场问询等方式,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等情况。该所将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不谎报、瞒报、漏报传染病疫情。(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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