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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来裕安区考察交流“救急难”工作

编辑:高方勇 来源:六安新闻网 浏览次数:67 次 发布时间:2023-02-16 15:51:5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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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3日,青海省民政厅一行四人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的陪同下,来裕安区考察交流“救急难”互助社开展情况。

  考察组的一行来到该区鼓楼街道,观看了鼓楼街道“救急难”工作宣传片,听取了社区和街道“救急难”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该区“救急难”互助社的成立、资金来源以及救助方式等情况,并就“救急难”互助社的工作开展进行了交流。

  裕安区320个村(社区)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全部备案成立了村级“救急难”互助社(其中城市社区46个,农村村居274个),村(社区)级“救急难”互助社会长一般由村(社区)书记担任,秘书长一般由村(社区)民政专干担任。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救急难”互助社的救助工作。乡镇(街)是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的业务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救急难”日常工作。该区村(社区)级“救急难”互助社按照不少于3万元标准筹集注册资金,其中区财政补助1万元;村(社区)集体筹集不多于1万元;社会捐赠不少于1万元。互助社遵循分类分档、自下而上、逐级救助的原则,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转介服务为辅。救助标准按损益程度,原则上控制在该区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10倍。

  自2021年4月该区“救急难”互助社成立以来,共筹集资金948.2万元。截至目前,裕安区开展区级临时救助共计907人次,救助金额223.96万元。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累计救助908人次,救助金额112万元,有效缓解了基层群众的困难诉求。

  考察团一行对裕安区的“救急难”互助社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将把考察交流的心得带回去,在青海72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根落地、开花结果。(张务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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