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获评“节约型机关”
本网讯 前不久,市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节约型机关建设,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走深、走实,不断增强广大检察干警的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意识。以此次荣获“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为契机,该院将进一步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加强节约型机关的动态管理,持续巩固提升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贾丹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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