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法院开展“在司法实践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
11月9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开展“在司法实践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全体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赵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全体人员对“在司法实践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讨论内容进行再次学习,就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讨论,从“怎么看、怎么办”入手,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在审判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进行了深入探讨。
赵明指出,深入开展“在司法实践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全院干警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清正廉洁,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赵明要求,全院干警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一要强化规则意识,司法实践中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摒弃机械司法、就案办案思维,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原则,深入探究立法背后的道德考量和价值功能,以充分实现个案正义与实质公平。二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院干警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院工作中培养规矩意识、敬业精神,积极营造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三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普法宣传和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和教育引导作用,为建设法治霍邱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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