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坦厂镇:“123工作法”为“以案为戒”警示教育添动能
自开展“以案为戒”警示教育以来,毛坦厂镇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融入“123工作法”为警示教育添动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中思考,在研讨中践行,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个领导组。为保障“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毛坦厂镇成立“以案为戒”警示教育领导组,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2个工作群。为确保工作的严密性,毛坦厂镇一是成立“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工作组”,成员为各单位负责人,村社书记和业务经办人员。在接到上级消息后,由镇纪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提示单和学习资料转发到该群中;二是成立“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巡回指导组”,包括了巡回指导组成员,统一业务口径,明确工作职责。
3个指导组。毛坦厂镇成立三个巡回指导组,定期对辖区9个村社开展调研指导,现场指出并记录问题,限期整改,同时进行“回头看”,形成闭环管理。(藏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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