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检察院:“上门听证”彰显司法为民
舒城讯 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公开听证“应听证、尽听证”要求,9月9日,舒城县检察院检察官一行来到该县河棚镇控告人所在村委会,开展上门听证活动。
听证会由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高中主持,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工作人员、办案民警、案件承办检察官、控告人及其委托律师参加,听证会邀请了舒城县检察院值班律师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检察官首先介绍控告人基本情况、申请监督的理由。随后,向听证员、控告人及委托律师详细阐述该起案件事实、检察机关审查情况、不支持监督申请理由及依据,并针对控告人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期间,原办案民警详细说明了案件办理过程、适用法律等情况。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认真评议,并发表评议意见。
本次听证会采用“上门听证”的模式,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认同感,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王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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