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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法院: “情法”并用巧执行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2-08-05 09:38:36 【字体:

  本网讯 近日,裕安区法院情法兼施,快速圆满解决了一起合同欠款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2月17日,陈某某因购买车辆与某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汽车贷款合同》,以陈某某所购车辆作为抵押物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合同签订后,某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但陈某某却迟迟未依约偿还贷款。

  为维护自身利益,原告某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将被告陈某某诉至裕安区法院,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被告分三期偿还借款本息合计58000元,若违反约定,被告将自愿按照62000元履行债务。此后,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今年7月11日,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结合“情理”“法理”说服教育。“法官,我知道欠钱不对,但是我真的一下拿不出来这么多钱。”见被执行人悔错态度良好,考虑到其一下子拿出6万元确实很困难,执行干警遂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在执行干警的多次协调下,申请人同意若被执行人能一次性还款53000元,则愿意放弃剩余欠款。随后,被执行人多方联系家人筹款,于7月21日分两次将53000元汇入申请人账户,至此,该案在立案后10日内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从“法理”“情理”着手,耐心协调、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及时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既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冯学思 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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